明荣知耻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
“以热爱祖国为荣,以危害祖国为耻;以服务人民为荣,以背离人民为耻;以崇尚科学为荣,以愚昧无知为耻;以辛勤劳动为荣,以好逸恶劳为耻;以团结互助为荣,以损人利已为耻;以诚实守信为荣,以见利忘义为耻;以遵纪守法为荣,以违法乱纪为耻;以艰苦奋斗为荣,以骄奢淫逸为耻。”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,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,“八荣八耻”的重要论述,概括精辟,寓意深刻,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,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,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,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,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。
荣辱观是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重要内容。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,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。我们要明荣知耻,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。
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要同开展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紧密结合起来;与培养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;与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;与培养和弘扬民族精神、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紧密结合起来;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;与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、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紧密结合起来。通过教育和实践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,大力弘扬一切有力于推动国家统一、经济发展、民族团结、社会进步的思想和精神,为推进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。(市思研会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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